宿迁市投资优惠政策——房地产项目优惠政策

发布日期:2016.12.12

1. 地基渣土外运的按标准减半收费,不外运、可以回填的不收费。

2. 独立建设的地下空间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,免收市权范围内的一切规费。

3. 对按政策规定开发的经济适用房、公租房、廉租房和定销商品房,所缴纳的市权范围内的规费,实行先缴后奖,房屋竣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,按交付使用的实际面积分期全额奖励返还。拆迁户购买政策性商品房,免缴在拆迁补偿金额之内的契税。